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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記者 王昱
  1933年12月4日,這一天美國的酒吧空前擁擠,要知道,美國msata的酒鬼們已經好久沒有放心大膽地喝酒了——準確地說,他們等了將近14年。這一天,美國曆史上著名的“禁酒令”終於被廢止了。
  今天看來,以法律的方式禁酒,對現代世俗國家來說是個匪夷所思的做法,但這麼離譜的事兒美國還真就幹了,而且還是以憲法修正案的方式。而這紙修正案,折騰的可禮服遠不止美國的那一代酒鬼。
  美國人怎麼非要跟酒較勁呢?這就得說到美國曆史上的一次重大進步——第一次世界大戰後,由於女權運動的興起,美國各州開始給婦女選舉權。在一個民主政體中,選民一下子增加了一倍,這可非同小可。為了籠絡住這個新票倉,美國議員們都開始問女性們一個問題:“女士們,你們對我們的國家有什麼政治訴求麽?”可是,在當時建築設計的美國,除了少數女權運動者,大多數女性連“政治”都不關心,更別說啥“政治訴求”了。於是,女性們討論了半天,最終得出了個很“家庭化”的政治訴求:“我們就是希望丈夫能少喝點酒。”因為男人們喝酒又花錢又耽誤時間,喝醉了還要打老婆孩子,在家庭主婦們看來,酒當然是萬惡之源。
  基於此,再加上美國本就有反對飲酒的清教傳統,終於,1920年,美國聯邦政府頒佈了18號憲法修正案,這就是著名的禁酒令。細看這條法令,你會發現這條法案很多規定很滑稽。比如說,法案規定,公民可以在自己ARMANI家裡獨自喝點酒,但到酒吧里喝就是違法的。美國當時不少人就諷刺,這個思路看起來更像是主婦們給丈夫定的家規。
  法案的初衷或許是美好的,但當真正實施時,意想不到的連鎖反應發生了。首先,很多普通美國人根本沒有能力自釀酒水,面對禁酒令他們只能選擇去違法的“地下酒吧”,而由於這種“地下酒吧”比較難找,所以喝酒的人一般找到一家就會猛喝一通以“解饞”。再者,由於酒的流通受到限制,更“高效”的烈度酒因此大受酒商和飲者的歡迎。如此一來,喝大酒、喝烈酒的人越來越多。酗酒從少數人的不良惡習,變成了烤肉大多數飲酒者的唯一選擇。
  禁酒令帶給美國人的噩夢遠沒有到此結束。禁酒令更致命的危害是,它讓美國一夜之間變得黑手黨橫行。由於釀酒買酒都是非法的,這些地下行業迅速被本就不拿法律當回事兒的黑手黨團體壟斷,成了他們的主要財源。美國的政客、警察、執法機構甚至普通民眾們,都通過“喝酒”跟黑手黨密不可分地聯繫在一起。這就是《蝙蝠俠》、《超人》這些漫畫中美國的黑惡勢力為什麼幾乎無處不在的原因——這是美國那個年代的真實寫照。
  美國的禁酒令雖然在1933年最終解除了,但酗酒和黑手黨卻像後遺症一樣存留了下來。直到今天,這些後遺症還在隱隱作痛。
  講這個故事,其實並不是想說禁酒思潮是不對的。恰恰相反,這種思潮髮端於一個非常美好的動機,但美好的動機並不一定換來美好的結果。回顧禁酒令的惡果,你會發現社會是一個超乎常人想象的複雜結構,任何一點小小變動,都有可能產生一連串讓人始料未及的連鎖反應。因此,人們在推倒改革的第一個多米諾骨牌時,應當慎之又慎。社會改革的基礎,應當是理性的深思熟慮,而非靈光一現的美好願望,否則就會像禁酒令一樣,你猜得對故事的開頭,卻絕對猜不對它的結尾。
  (原標題:美國禁酒令:折騰的可不止酒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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